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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赔偿相关 » 赔偿标准 » 2018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些标准是根据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来计算的,因此,赔偿标准每年都是不一样的,2016新疆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赔偿的金额怎么计算的?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5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74.66元

2015年新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5.08元

2015年新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415元

2015年新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8元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定赔偿指数,其他等级从十级起一个等级附加指数为1%,如十级为1%,九级为2%,以此类推。赔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过100%。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摘要: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致残的情况下,除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

8、残疾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如有被抚养人,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出后计入此项)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1、 丧葬费 、

2、死亡赔偿金费(如有被抚养人,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出后计入此项)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