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见问题]交通事故后,教你一步一步做伤残鉴定2017年05月12日 17:02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涉及人身伤害的,受伤的人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可以最大化的获取理赔。那么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去哪做?需要哪些资料?流程怎么走?什么时候能拿到手?下面小编来教你一步步走下去。第一步:什么时候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在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但一般都是治疗终结后,或出院后伤情已稳定时。《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
- 阅读(48)
- [常见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样“私了”?2017年05月09日 13:20
- 1、双方私下签订的《当事人自行协商交通事故协议书》是否有效?对法律允许“私了”的交通事故,双方填写自行解决协议书,该协议可以视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可作为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索赔证明。但是,对于法律规定的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进行“私了”的,双方的“私了”协议则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2、什么情况下不能“私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 阅读(54)
- [常见问题]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2017年05月07日 13:45
- 导读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份子,不管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难免会发生磕磕碰碰。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最关心的是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收到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各方当事人往往都会觉得对方应该在事故中承担到更大的责任。那么在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该怎么处理呢?一、自收到交警送达的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
- 阅读(58)
- [法律]交警扣车需要交停车费么?很多人都不知道2017年04月20日 12:51
- 交警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一、交警依法扣留车辆的几种情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
- 阅读(31)
- [责任承担]无接触性交通事故,如何定责2017年04月19日 11:42
- 很多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根本没有发生接触,但交警最后认定机动车司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我们把这类事故就叫做“无接触交通事故”吧。什么是“无接触交通事故”呢?“无接触交通事故”这个术语,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系列交通事故处理法规、程序中都没有提及。根据现实中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来看,实际上是指,在发生事故时,当事双方车辆或车辆与行人没有发生实际的物理碰撞,一方由于躲避或措施不当,造成了损害
- 阅读(653)
- [责任承担]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无责任。赔偿由谁来承担?2017年04月13日 14:09
- 【事故案情】某日傍晚,陈某骑电动车回家时,被一根突然掉落的电线绊倒,摔倒在马路中间。恰巧,刘某驾驶小车驶来,由于采取措施不及,将陈某碾伤。事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属于意外事故。事后查明,掉落的电线系移动公司用于通信的线路。那么问题来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各方都无责任,陈某受伤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呢?移动公司与刘某均以意外事故为由拒绝
- 阅读(86)
- [责任承担]路边停车被撞,也要承担事故责任?2017年04月09日 22:16
- 在大多数人的认识习惯中认为,车辆只有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才要承担责任,我的车都停着呢,我怎么会有责任呢。熟不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不当停车也是违法行为,也存在过错,对事故的发生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哪种不当停车行为,会承担事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
- 阅读(65)
- [常见问题]如何理解、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起始点?2017年03月30日 06:54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如何理解适用起始点,是区分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指南》一书中认为:对于车辆与车辆之间发生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起始点是指两车第一次发生碰撞接触时所处的位置。对于发生车辆单方事故的,以车辆与道路、环境发生作用且形成的损害后果,并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一接触点为起始点。 例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爆胎、传动轴断裂等情况时,以轮
- 阅读(86)
- [常见问题]发生事故,没有这5张照片,警察也帮不了你!2017年03月18日 11:25
- 路上开车,稍不注意和其他车辆有点小刮擦是常有的事,若发生刮擦事件,车主们基本都会按照现行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选择快速处理。别以为这是个简单的事,照片没拍好,可能会影响到责任的认定和理赔。案例回放一女司机开车上班路上与另一辆车发生刮蹭,由于女司机刚考驾照没多久,头一次遇到交通事故,很是紧张。对方司机说是自己的责任,于是双方协商挪车到路边进行处理,可挪完车,对方司机就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一口咬定是女司机的责任……最后,女司机只好报警,交警问女司机有现场
- 阅读(35)
- [常见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保护事故现场?2017年01月14日 21:03
- 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保护对于事故的调查、证据的提取、客观事实的认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的,将有可能导致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提取有效证据划分事故责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哪些情形要保护现场?当事人该如何保护现场呢?一、应保护现场并报警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
- 阅读(66)
- [责任承担]你知道交警是怎么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吗?2016年12月30日 15:07
- 有一句话比较流行,叫做“上道三分责”。大多数经常开车的司机朋友们应该知道这句话。这句说的其实就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那么,交警是怎么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呢?先说说法律依据,然后再结合我们家今年的交通事故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
- 阅读(148)
- [法律]法律知识: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定期限2016年12月24日 13:12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时限为:【当场】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24小时内】1、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2、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
- 阅读(24)
- [部门规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2016年11月13日 19:00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
- 阅读(76)
- [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理解与适用2016年11月13日 18:57
- 《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交法)实施一周年来,在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76条的司法实践中,对该条(一)款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它与其他普通侵权赔偿相比无太多的特殊性;而(二)款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却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尤其是“机动车负全责”以及保险公司将成为“报销公司”等问题更是争论的焦点。有争论就有探讨,本文现就76条的立法归责原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与举证责任及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与诉讼地
- 阅读(76)
- [地方法规]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16年11月03日 12:58
- 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行人与机动车驾驶员,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
- 阅读(49)
- [地方法规]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2016年11月03日 12:56
-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 第三条 本规定由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县(市、区,下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批准在高速公路、厂矿、机场、风景名胜区等设立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阅读(48)
- [地方法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修正)2016年11月03日 12:51
- 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修正) 【注】 根据1998年5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修订的决定》进行修改 全文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阅读(79)
- [地方法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2016年11月03日 12:48
- (2000年6月5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现场处理 第三章 责任认定 第四章 其他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的处理适用本规定。其中,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阅读(55)
- [事故责任]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各项办理流程2016年10月08日 22:07
- (一)交通事故出警工作流程:接警——出警——到达现场。 (二)现场勘查工作流程:双人勘查——绘制现场图——拍照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当事人或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字——访问证人——拆除现场,恢复交通。 (三)责任认定工作流程:重特大交通事故、疑难案件提交责任认定委员会讨论,一般事故由办案人提
- 阅读(48)
- [事故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2016年10月08日 22:07
- 交通事故在国家法律上有明确的依据,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参照法律依据根据实际事情选择自行处理或者要求法院处理该起交通事故。天津市在今年被划分为一线城市,为了配得上一线城市的殊荣,市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加强,任何公民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寻求保护。 交通事故适用的主要法律规定有如下一些: 一、交通安全法 《交通安全法》是我国交通运输的基本法,其规定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的基本内容,包括:车辆和驾驶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
- 阅读(26)
相关搜索
热点聚焦
新疆2016-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等统计指标指标
- 新疆2016-2018年度城镇居...
《民法典》正式施行!挂靠公司被戴“紧箍咒”
- 如果个体货运车肇事,挂...
最高院公报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裁判规则10则
- 来源:交通事故法律法规